吴珍律师亲办案例
刑事辩护见成效,检察院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
来源:吴珍律师
发布时间:2019-08-19
浏览量:720

2019年6月,犯罪嫌疑人许某凌晨3时许在某KTV唱歌饮酒结束后欲离开KTV。KTV工作人员将KTV大门上锁,许某因无法回家,便踢打大门要让服务员开门。在KTV工作人员告知小门可以出入后,许某坚持要开大门,后与工作人员发生争吵。经鉴定,许某的踢打行为造成KTV大门损坏,大门损失2800余元。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拘留许某。

在许某家属委托后,吴珍律师第一时间赶去看守所会见许某,之后与许某家属一同找到KTV负责人与其达成《赔偿协议》并取得《谅解书》。吴珍律师认真起草了《取保候审申请书》交于办案民警,民警第二日就为许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。考虑许某之前表现一贯良好,且系党员,如果因为本案被起诉判刑其将被开除党籍,吴珍律师又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,为其争取撤销案件。在公安机关不予同意,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后,吴珍律师又提交《法律意见书》多次与公诉人沟通,最终公诉人同意了吴珍律师的意见,对许某作出了酌定不起诉决定,许某的党籍也得以保留。

吴珍律师的辩护取得了成效,也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及好评。

以上内容由吴珍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吴珍律师咨询。
吴珍律师副主任律师
帮助过846好评数20
  • 咨询解答快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吴珍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浙江循名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副主任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308*********058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浙江-衢州
  • 地  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