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某某从事板材批发生意,严某某从2016年起向华某某购买了8万余元的板材,但货款一直未支付,仅向华某某出具了《欠条》一张。自2017年起经徐某某多次的催要,严某某仅支付了3万余元货款。之后严某某将徐某某的电话拉黑,微信删除,徐某某无法再与严某某取得联系。无奈之下徐某某委托了吴珍律师向法院起诉要回剩余的5万元货款。
法院收到案件后,第三日就安排调解员调解,经调解员及吴珍律师耐心的与严某某做工作后,严某某当时就将5万元货款全额支付给了徐某某,当场履行完毕。
徐某某事后表示,自己打了无数个电话追了2年的货款没想到起诉到法院后第三日就全额追回了。徐某某对吴珍律师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和认可。